公募基金再现“老鼠仓”事件。日前,浙江证监局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,浙商基金前基金经理刘炜因职务便利,知悉所管基金的交易情况等未公开信息,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,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。
对于该事件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经营的问题,《华夏时报》记者于7月11日电话联系了浙商基金,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安排人员联系记者,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。
(资料图片)
趋同交易1760万元
2021年,刘炜加入浙商基金,入职后即参与管理浙商沪港深精选基金,负责这只基金的投资分析、投资决策等工作。然而,仅过了近一年半的时间,刘炜便被基金公司暂停职务。
浙江证监局指出,刘炜因职务便利知悉与基金交易有关的研究报告、投资策略、交易标的、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。
随后,刘炜控制他人证券账户,大肆与基金趋同交易。具体来看,“唐某卿”账户从开立后至2022年9月5日,共交易沪深两市股票65只,趋同交易合计成交金额1760.24万元,趋同交易合计亏损36.51万元。
最终东窗事发,刘炜被处以30万元的罚款。浙江证监局认定,刘炜因职务便利知悉未公开信息,控制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,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投资基金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。
在业内人士看来,这是一起典型的“老鼠仓”案例,且其违法违规行为均是在浙商基金任职期间,基金经理受到金钱诱惑,自毁前程,不免令人感到唏嘘。
任内基金亏损超43%
值得一提的是,刘炜在浙商基金的任职期间,仅管理一只基金,且业绩表现不佳。
天天基金网数据显示,刘炜于2021年6月起担任浙商沪港深精选的基金经理,不过在其管理的近一年半时间里,该基金出现了大幅亏损,其A类份额亏损43.03%,C类份额亏损43.40%,且在同期偏股混合型基金中排名位列倒数。
从该基金重仓标的来看,在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,其前十大重仓股多为港股,包括快手、美团、腾讯控股等互联网股票。
另外,浙商基金旗下多只基金近一年来表现也不尽如人意。天天基金网显示,浙商基金成立于2010年,至今已有13年,目前管理规模不足600亿元。
截至7月11日,浙商基金旗下基金数量为74只,按照AC类分开计算,其中股票型基金共有12只,混合型基金共有33只,除了浙商智配瑞享一年持有债券(LOF)以外,上述44只基金近一年收益全部陷入亏损,浙商智选经济动能混合A/C表现最为惨淡,近一年亏损幅度均超过34%。
取证难度较大
近年来,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、监控系统全面升级、执法力度不断加大,操纵市场、内幕交易和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规行为,一直是监管严厉打击的重点。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卢鼎亮在接受《华夏时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,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“老鼠仓”行为,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,同时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一方面,“老鼠仓”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,使得没有接触到未公开信息的一般投资者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中,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信誉。另一方面,“老鼠仓”的行为还会扰乱市场秩序,可能最终导致行为人为了一己私利,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。
但是,由于内幕交易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违规行为,采用的手段和方式较为隐蔽,取证难度较大,案件的侦办、查处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;再加之违法行为人的合规意识不强,在巨大的金钱诱惑之下,最终导致内幕交易以及“老鼠仓”行为屡禁不止。
卢鼎亮指出,我国在立法与司法层面均对“老鼠仓”行为作出了严格的法律规定。根据证据固定情况,“老鼠仓”责任人员可能被处以暂停或撤销基金从业资格、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、禁止市场准入等处罚,对于情节严重的,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对于“老鼠仓”行为,卢鼎亮称,监管应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,对于涉及到违法犯罪的,应当移送线索到侦查机关。对于机构而言,应当加强合规制度建设,加强交易信息管理,完善合规监测机制。对于从业人员而言,应当建立并完善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的申报制度,对从业人员的交易对象、交易数量进行有效监督。各方共同努力规范,才能有效防范“老鼠仓”的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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